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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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
   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4-21

    各院系: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发[2015]3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15]121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
    一、发放对象

    我校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,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、烈士家庭子女的。


    二、补贴标准

   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/人。


    三、申请补贴需按照不同类别提供材料(以下材料均为一式三份

    1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

   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    ②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》(见附件2)

    ③2016年低保证(所在地区不发放低保证的,提交领取低保的存折或银行卡亦可)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完整)

    ④2016年上半年低保金发放流水复印件(银行卡的请提供打印的流水并加盖银行公章;低保折的提供账户首页及2016年低保流水页)

    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    ⑥毕业生与低保享受人的关系证明,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及相应的关系页(如不确定需复印的内容,请整本复印)。

    2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

   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   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    2016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。(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6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)

    3、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

   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   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    ③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  4、本人系烈士家庭子女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

   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

   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

    ③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

    ④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与烈士本人的关系证明。


    四、具体要求

    1、请各院系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严格把关,将信息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。

    2、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,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。

    3、各院系要通过报栏、网站等,对申报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所有材料于4月11日12: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。

    4、学院上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:

    ①申请毕业生需提交的所有材料;

    ②附件3: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》、附件4:《2016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》的电子版,发送到:hbdxzq@126.com。(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)

    注:

    ① 银行卡账号必须填写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;

    ②开卡银行必须填写全称,例如:建设银行保定分行五四东路支行或凤凰城分理处;

    5、是否通过,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。

    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5079618

    附件1: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

    附件2: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

    附件3: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

    附件4:2016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

    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

    2016年3月18日